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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 国共南京谈判史·事件

南京国民政府

  1927~1949年中华民国的最高行政机关。由蒋介石建立。仍称国民政府,因其设在南京,故又称南京国民政府。
  1927年“四·一二”政变后,蒋介石在南京召开会议,决定定都南京,否认武汉国民政府。4月18日,南京国民政府举行成立典礼,蔡元培代表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授印,胡汉民代表国民政府接印。南京国民政府采取委员制,胡汉民为政府主席,蒋介石为国民革命军总司令。政府辖区包括江苏、浙江、安徽(一部)、福建、上海、南京、广东、广西等。
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,抛弃孙中山三大革命政策,通辑共产党首要,继续“清党”,大规模屠杀共产党人和革命志士,成为一个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的政府。
  7月15日,以汪精卫为首的武汉国民政府宣布正式与共产党决裂,公开背叛革命。随后,汪精卫即表示愿意与南京国民政府“和平统一”,时值蒋介石宣布下野,终促成宁汉合流。
  1928年2月3~7日,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在南京召开,会议通过了“改组国民政府”等议案。会议推举谭延闿为国民政府主席,蒋介石为军事委员会主席兼国民革命军总司令。同年9月,国民党二届五中全会在南京召开,宣称全国进入训政时期,并以五院制组成国民政府。   10月,南京国民政府公布《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》,规定国民政府总揽中华民国之治权,国民政府主席兼任陆海空军总司令。同时,任命蒋介石为国民政府主席兼陆海空军总司令。至此,南京国民政府的政权组织形式渐趋完备。
  12月31日,国民政府任命张学良为东北边防军司令长官。至此,南京国民政府成为得到国际承认、代表中国的中央政府。
 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,1931年12月15日,蒋介石辞去国民政府主席职务,由林森继任。    1932年“一·二八”事变后,国民政府一度迁都洛阳。其间,国民党四届二中全会在洛阳召开,重新推举蒋介石为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兼军事参谋部参谋长。1943年8月,林森在重庆病逝。同年9月,蒋介石被推选为国民政府主席兼陆海空军大元帅,并兼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和行政院长。
 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,名义上为统一的中央政府,实际上难以在全国推行其政令、军令。1930~1933年,反蒋派先后在北平(今北京)、广州和福州等地组织国民政府、西南政务委员会、“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”以及其他一些政权机构,与南京国民政府分庭抗礼。    1931年11月,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,坚决实行抗日和反蒋的方针。1935年12月,南京国民政府在日本侵略者的压力下,屈服于日本对华北“特殊化”的要求,在北平设立冀察政务委员会,名义上隶属于国民政府,实质上是半独立性的政权机构。
  1937年“七七”事变爆发后,南京国民政府在全国人民抗日热情的推动下,开始抵抗日本侵略者的进攻。8月14日,国民政府发表《自卫抗战声明书》,激励中国军民奋起抗战。11月,国民政府决定迁都重庆,政府机构先后移往武汉、重庆。1938年7月,国民政府发表《抗战建国纲领》,提出了坚持抗战的各项方针政策,同时,组织国民参政会,听取各党各派对国事政务的意见,以利于抗日和民主。
  1945年8月15日,日本侵略者宣布无条件投降,国民政府代表同盟国主持中国战区内接受日军投降,并恢复了对中国台湾省的领土主权。1946年5月5日,国民政府由重庆迁回南京。
  从定都南京到抗战结束,南京国民政府不断完备各种政治设施,其政府体制及职能也发生很大变化。1932年10月,国民政府成立国防设计委员会,其主要任务是从事军事、国际、财经、文教、工矿、交通、农林等方面的调查,写出专题报告。1934年4月,该委员会改组为资源委员会,隶属于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。1936年5月,国民政府正式公布《五五宪草》。   1937年8月,国民党中央常会决定设立国防最高会议,由国民党中央、国民政府及军事委员会各部门负责人组成,决定国防大政、国防经费、国家总动员及其他重要事项。
  1939年1月,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又决定组织国防最高委员会,代替国防最高会议。国防最高委员会可以指挥国民党中央、国民政府五院以及军事委员会各机构,因而取代了国民政府的一切权力。国防最高委员会委员长由蒋介石担任。
  抗战胜利后,南京国民政府最终拒绝实行中国共产党提出的成立联合政府、和平建国的方针,于1946年6月挑起全面内战,并不顾政治协商会议一致通过的有关协议,一意孤行,在11月召集国民大会,制定宪法。1947年1月,国民政府公布的《中华民国宪法》是1936年制订的《五五宪草》的翻版,迎合了蒋介石实行独裁专制的需要。4月,依据宪法,又公布《国民政府组织法》,并正式改组南京国民政府,蒋介石任政府主席,孙科任副主席,张群、孙科、居正、戴传贤、于右任分别任行政、立法、司法、考试、监察院院长,行政院中内政、外交、国防、财政等重要部长,均由国民党人充任。国民政府改组后,国防最高委员会撤销。改组后的国民政府名义上是“多党政府”,实际上仍然是国民党一党专政。1948年3月29日,国民政府在南京召开行宪国大,选出蒋介石为总统、李宗仁为副总统。同年秋冬,中国人民解放军转入战略反攻阶段,南京国民政府的覆灭已成定局。
  1949年初,国民政府的政治、军事、经济出现全面崩溃,为形势所迫,蒋介石不得不在1月21日宣布“引退”,由副总统李宗仁代行总统职权,但实际上仍由蒋操纵着政府的一切政军经大权。4月,由于蒋介石幕后掣肘,李宗仁领导的南京国民政府未能在北平接受中共提出的和平协议。4月23日,人民解放军渡过长江,占领了国民政府的首都南京。在此之前,南京国民政府已于2月5日宣布迁往广州,10月又迁往重庆。11月,“代总统”李宗仁以赴美就医为名飞往香港,脱离政府。国民政府余部逃往台湾。10月1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在北京宣告成立,标志着南京国民政府在中国大陆二十多年的统治结束。

■更多人物(按拼音顺序为序)
“国民大会” 《国民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》
《大公报》 《国内和平协定》 《剿匪手本》
《解放日报》 国共停战协定 国民参政会
国民大会 军统 李闻血案
马歇尔调处 重庆谈判和《双十协定》
南京国民政府 政协决议 政治协商会议
 ■谈判大事记  ■人物回顾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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