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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 国共南京谈判史·人物
廖承志(1908—1983)
广东惠阳人。自幼年受到民主革命的熏陶,在学生时代接受马克思主义。1925年在广州参加学生运动、工人运动。同年加入国民党。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,他即脱离国民党。1927年因参加反日大同盟,在日本曾两次被捕。1928年留学于日本早稻田大学第一高等学院时,因继续从事爱国活动又被日本政府拘捕并驱逐出境。1928年春在上海加入中国共产党,在法南区委宣传部工作。同年11月党派他到德国,并转入德国共产党,曾在德国汉堡领导中国海员运动,任汉堡国际海员俱乐部支委、书记。并到过荷兰、比利时组织领导中国海员运动。1930年夏赴莫斯科参加职工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。在此期间,他曾先后被荷兰、德国当局拘捕驱逐出境。1932年回国后,在上海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宣传部部长,全国海员总工会党团书记。1933年3月在上海被捕,经营救出狱。同年9月参加红军,任中共川陕苏区省委常委。1934年任红四方面军总政治部秘书长。长征路上曾被张国焘关押,红军一、二、四方面军会师后,经周恩来营救被释放,在红色中华通讯社负责广播工作。后到延安,任党报委员会秘书。1937年10月被中共中央派往国统区工作。上海失陷后,到香港组织八路军办事处,为新四军、八路军筹集资金和物资。日本占领香港后,到粤北参加中共南方工作委员会的领导工作。1942年在广东乐昌被国民党逮捕。1945年仍在狱中时,被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为候补中央委员。1946年1月出狱后,任中共中央南方局委员,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宣传部部长,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,新华社社长,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。1949年3月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递补为中央委员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任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,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副部长,共青团中央副书记、书记处书记,全国青联主席,华侨事务委员会副主任、主任。1956年在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。1958年任国务院外事办公室副主任。1972年后,任外交部顾问,党组第二副书记。1977年在中共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。1978年3月任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主任。是中国人民保卫儿童全国委员会副主席,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副主席,中国亚非团结委员会主席,中苏友好协会副会长,中日友好协会会长,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名誉主席,华侨大学校长,纪念宋庆龄国家名誉主席基金会顾问。1982年在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,十二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。是第一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,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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